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和《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3 号)的要求,我司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国务院关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》(国发[2016]31 号)、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25.1-2019)、《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(试行)》(HJ 1209—2021)等文件的要求,开展2024年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,现将本年度自行监测结果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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